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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代表大会
1950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在杭州弘道女中(现杭十四中)举行。王鸿礼同志当选为主席,周正、沈木炎同志当选为副主席。
第二次代表大会
1951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在杭州弘道女中(现杭十四中)举行。会议提出了继续加强抗美援朝工作,贯彻精简节约的精神,特别是大力贯彻思想改造运动,提高教育工作者学习和工作的自觉性、积极性。王鸿礼同志当选为主席,沈学年同志当选为副主席。
第三次代表大会
1952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在杭州解放路思澄堂内举行。会议提出继续贯彻思想改造运动,大力提高教学质量,迎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。王鸿礼同志当选为主席,沈学年、孙晓泉、郑森林同志当选为副主席。
第四次代表大会
1954年2月13日至2月14日在杭一中举行。会议的主要任务:一是进一步宣传贯彻总路线总任务,以激发会员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热情,迎接1954年的新任务;二是根据总路线总任务,总结检查一年来的工作,肯定成绩,找出问题,交流经验,明确今后任务,提高领导水平;三是发扬民主,改选教育工会委员会,健全组织。王鸿礼同志当选为主席,郑森林同志当选为副主席。
第五次代表大会
1957年1月23日至1月26日在杭州市工人文化宫举行。会议提出充分动员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力量,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。计克敏同志当选为主席,陈家懋当选为常务副主席。徐士豫、蒋盛璋同志当选为副主席。
第六次代表大会
1983年7月12日至7月14日在杭州市工人文化宫影剧院举行。会议提出继续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,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市各级教育工会和广大教工群众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以主人翁责任感自觉地、积极地支持改革、参加改革,做改革的促进派,为开创教育战线的新局面,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、高度文明和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作出贡献。顾勇同志当选为主席,金友芬同志当选为副主席。李红同志经六届四次全委会补选为副主席,并经市教育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确认。
第七次代表大会
1988年7月12日至7月14日在杭州市工人大厦举行。会议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教育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: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,树立“一个中心,两个基本点”的观念,加强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,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具体利益,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中的主人翁作用,努力实现教育工会工作群众化、民主化,为推进我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。金友芬同志当选为主席,胡平达同志当选为副主席,金乐华同志当选为副主席(兼职)。
第八次代表大会
1993年7月16日至7月18日在杭州工人大厦举行。会议提出要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,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全面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,动员和团结全市教职工,为促进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,更好地为杭州经济建设服务而奋斗。金友芬同志当选为主席,胡平达同志当选为副主席。王卫同志当选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。1983年,胡平达同志因退休,被免去副主席职务,胡柏宁同志经八届八次全委会补选为副主席。
第九次代表大会
1998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在杭州市总工会举行。会议提出了今后五年市教育工会总的指导思想是: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,围绕工会工作总体思路,积极促进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思想的进一步贯彻落实,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大力推进学校民主建设、教职工队伍建设和教育工会自身建设,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,面向二十一世纪,立足科教兴国,为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。张群英同志当选为主席,胡柏宁同志当选为副主席,欧燕萍同志当选为经审委主任。胡柏宁同志因工作调动,被免去副主席职务,徐长龙同志经九届四次全委会补选为副主席。欧燕萍同志因工作调动,被免去经审委主任职务,徐长龙同志经九届六次经审委员会补选为经审委主任。
第十次代表大会
2003年8月20日至8月22日在杭州市工人文化宫二楼影剧厅举行,会议提出了今后五年市教育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: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,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教育工作全局,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,强化工会民主参与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作用,大力推进教育系统民主政治建设;进一步加强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教师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;坚持依法治会,不断加强工会组织群众化、民主化、法制化建设,更好地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,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,为建经济强市,创文化名城作出新的贡献。张群英当选为主席、徐长龙当选为副主席,徐长龙当选为经审委主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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